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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人民医院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6-07-12 1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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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发[2006]27号)和市卫生局党委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内民主,强化党内外监督,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委就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严格按照《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公开;2、坚持从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做起,公开内容真实可信;3、公开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4、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院务公开相结合。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等作为党务公开的常规内容。

1、院党委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定、政策、规定情况;

2、干部竞聘工作情况;

3、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4、医院制定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具体内容见附件《苏北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目录》。

三、党务公开的方法、形式和工作程序

(一)公开的方法

按照法定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方法进行。法定公开就是凡属于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就是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就是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可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应再次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适合在一定范围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可采用电子触摸屏、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院党委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监察室、党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

(二)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各职能部门、科室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纪委、监察室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党办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各党支部组织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宣传部门要结合宣传工作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

中共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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