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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疏漏 管理扣紧箍---- 铁腕治疏漏 管理扣紧箍----

发布时间:2008-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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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医院管理年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我院出台《关于加强对基本制度执行情况及病案质量考核的暂行规定》(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去年11月上旬提前下发,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提前发文,旨在“先礼后兵”,让全体医护人员思想上先扣上“紧箍”。
    出台《暂行规定》直接意图: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确保医疗安全,减少纠纷及各种隐患,杜绝医疗事故、16项病历质量重度缺陷及丙级病历。
    《暂行规定》考核内容: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查对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各项基本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住院病历质量;门诊病历、门诊处方的质量。
    《暂行规定》考核方法:院领导主持的各种检查;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等管理处室组织的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抽查在架病历;评审归档病历等。
    《暂行规定》重点阐述了整改及处罚措施。违反基本制度、病历质量存在重度缺陷及丙级病历的科室及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违反基本制度一次,责任人待岗一个月,专业技术职称低聘一级(为期6个月),处罚1000元,在同一个考核年度内违反基本制度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依次加重,对情节特别严重者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住院病历质量存在重度缺陷、丙级病历问题,视其次数、份数多少,分别对相关医疗组、主要责任人予以较为严厉的处罚。门诊病历、门诊处方不合格,护理病历评分低于80分的,根据次数、份数多少,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暂行规定》对待岗人员待岗期间的安排、待遇及低聘者低聘期间的待遇等也作了相关规定。(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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