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苏北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标识标牌采购调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北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调研;
3、项目预算:17.5万元;
4、项目需求如下:
详见附件1,附件中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最终按调研单价按实结算;
5、供货期:2025年4月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对接制作、现场安装并验收合格。
6、技术要求
(1)设计风格定位符合医院自身风格特点,根据功能需要、空间构成和装饰界面的处理营造出贴合院方的效果。色彩和材质搭配大气、稳重,材料的选择美观耐久。
(2)成品外观要求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制作、安装。
2.1表面应顺滑,无凹凸,颗粒感等;
2.2不得有破损及其他;
2.3不得有安全方面的设计缺陷;
2.4不得有明显色差。
7、质量要求:
(1)提供的产品必须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部门规定。
(2)制作内容必须结合采购人制作要求进行设计并制作,不单独收取设计费。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制作,确保不同材质和工艺制作效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4)成交供应商在安装维护过程中须确保对安装部位的保护,未经过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任何可能有创面或破损的安装方式,使用安装的各类安装胶须易除不留印记。
(5)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宣传内容校对机制,指定专人对宣传内容进行校对并纠错,纠错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错别字、文字表述不当、标点符号使用错误等。如因校对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质保期:壹年(从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发生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脱落、破损,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重新制作并安装。
8、安全要求:在项目安装施工期间,供应商应对服务人员、相关设备等安全负全责,避免出现安全事故。万一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已完工的成品保护,保证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10、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设计费、安装调试费、运维费、拆除搬运费、安装制作费、维护维修费、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高空作业费、存放费(如有)、利润、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费、培训费、管理费、上门服务费等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的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规定的资料:
1、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调研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调研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调研时间、地点
1、调研时间:2025年3月12 日14:30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调研地点:苏北人民医院十八号楼五楼519会议室(扬州市南通西路98号)
3、请有意向参加本次调研的供应商。按照研公告、项目需求,携带样品、书面材料及报价一览表伍份(格式详见附件2)进行现场交流(提供时长10分钟与项目有关供货、售后的介绍,逾期不予受理)。
4、包装说明:装订密封,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信息,提供一正四副。
四、本次调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老师
2、联系电话:0514-87373868
苏北人民医院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