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特殊病种与特药篇
扬州医保申请特殊病种办事指南
1、适用范围
扬州大市城镇职工医保、扬州大市城乡居民医保。
2、相关事项说明
(1)门特的报销与医保个人账户是否有余额无关,请门特患者在进行门诊诊疗行为时一定要刷医保卡。
(2)每个医保年度均需支付一次起付线。
(3)每一门诊特殊病种均规定了与申请该病种相关的检查、化验、诊疗项目和药品,与该病种无关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3、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及医保政策待遇
门特类型 | 包含病种 | 医保政策 |
特一 | ①须放化疗的恶性肿瘤 ②血透 ③血友病 ④肝肾器官移植 (★职工特一申请时,只可自主选择两个定点医疗机构!) | 一个医保年度内: ①起付线为500元/年; ②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 ③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累加计算(可报范围总额30万)。 |
特二 | ①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 ②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③冠心病 ④中风后遗症 ⑤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 ⑥肺结核 ⑦慢性肾功能不全 ⑧系统性红斑狼疮 ⑨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 ⑩再生障碍性贫血 ⑪类风湿性关节炎 ⑫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 ⑬阿尔茨海默氏 ⑭克罗恩病 | 一个医保年度内: ①起付线为500元/年; ②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8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500元。 |
4、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及医保政策待遇
门特类型 | 包含病种 | 定点医院 | 医保政策 |
特一 | ①须放化疗的恶性肿瘤 ②血透 ③血友病 ④肝肾器官移植 | ①18家中本统筹区农村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广陵区为李典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汤汪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②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 一个医保年度内: ①起付线为500元/年(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降低100元); ②门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类同住院(血透报销比例为70%); ③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累加计算(可报范围总额23万); |
特二 | ①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 ②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③冠心病 ④中风后遗症 (★该4种特殊病种,不可定点我院!) | ①社会卫生服务中心 ②乡镇卫生院 ③18家中本统筹区农村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广陵区为李典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汤汪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一个医保年度内: ①起付线为500元/年(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降低100元); ②门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③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为2000元。 |
⑤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 ⑥肺结核 ⑦慢性肾功能不全 ⑧系统性红斑狼疮 ⑨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 ⑩再生障碍性贫血 ⑪类风湿性关节炎 ⑫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 ⑬阿尔茨海默氏 ⑭克罗恩病 | ①18家中本统筹区农村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广陵区为李典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汤汪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②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
5、我院患者申请特殊病种基本流程:
附件1:
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
编号:
注:1.此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和医院填写,申请人、定点医院、社保中心各一份。
2.此表为医疗费用报销的重要凭证,有效期为一年(上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凡申请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必须持病史资料(包括病历、出院记录、检查和化验报告单)及近期(2个月内)检查、化验报告单。
4.参保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只限申请一种特殊病种。
修订日期: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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